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3-02951 | 主题分类 | 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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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 文 号 | 内文旅建议字〔2023〕10号 |
成文日期 | 2023-06-15 |
- 索 引 号000014348/2023-02951
- 主题分类文化
- 发布机构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 文 号内文旅建议字〔2023〕10号
- 成文日期2023-06-15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61号建议的答复 部门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尊龙凯时网址
张久成代表: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您提出的第161号建议由我厅负责主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乡村旅游业稳步发展,推动乡村旅游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农家乐、牧家乐、林家乐、渔家乐等中小型乡村旅游经营户,是我区乡村旅游的基本单元,在自治区乡村旅游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我厅一直重视并鼓励有条件的乡村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接待户(农家乐),为了促进乡村旅游农家乐为代表的乡村旅游接待户规范、健康发展。以标准化引领乡村旅游提档升级,先后出台了《乡村(牧区)旅游接待户星级评定指标》、《内蒙古自治区乡村(牧区)旅游接待户星级评定管理办法》、《农家乐基本要求与服务规范》、《牧家乐旅游经营服务规范》《骑马乘驼旅游产品服务规范》等8个旅游服务标准,对全区各地乡村旅游的餐饮住宿、服务设施、项目活动等方面进行标准化管理,提升乡村旅游服务质量。目前,全区共有星级乡村(牧区)旅游接待户651家。
随着乡村旅游的不断发展,以餐饮、采摘为主的简单的农家乐同质化、简单化的问题不断突出,游客很快失去新鲜感,全区乡村旅游发展需要提质升级。我厅先后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规划》《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和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指导支持乡村旅游发展。以创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为主要抓手,培育一批文化和旅游资源富集、旅游产品特色鲜明、旅游市场规范有序、旅游配套服务完善、具有典型示范和带动引领作用的乡村和乡村旅游集群化、片区化、品牌化发展的乡镇,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累计开展了四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两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的申报工作和两批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的创建工作。累计创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36个、重点镇6个,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村87个、重点镇7个。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6月15日